
媒体评银行催收亡父欠款后又随意清零 银行信用何在?父亲去世十二年后,银行突然上门追讨两万多元的旧债。家属据理力争后,银行回应称全部处理清零,不用还了,但没有给出任何解释。整个过程中,银行既没有提供账单证明这笔钱的来路,也没有说明为何十二年里从未提醒大额配资,更没有解释“清零”的依据。
银行的态度似乎在施舍,仿佛家属占了便宜。人已经走了十二年,银行却声称他生前还有一笔七千元本金未还。但问题是,这笔债务是否存在都还是个未知数。
银行从头到尾只通过一通电话通知欠款和清零,没有书面说明,没有加盖公章的文件,甚至没有人对此事负责。口头通知在法律上是否有效?今天说清零,明天换个客服又说系统有记录,家属该找谁?
银行必须出具正式的、加盖公章的欠款清零说明,注明这笔债务的性质、产生时间及清零依据,给家属一个明确交代。否则,这次“清零”只是堵嘴手段,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。
回到问题起点,凭什么要家属还?同一家银行的两张信用卡,当年家属拿着父亲的身份证去结清欠款时,银行只告知一张卡有问题。十二年后,另一张卡突然冒出来。这不是家属隐瞒,而是银行系统自身未查清楚。十二年间,银行的催收系统在干什么?信用卡年费、账单日、还款提醒这些机制难道只对活着的人起作用?身份证到期银行会提醒,但身份证注销后银行却不核对,这是典型的内控失职。
更荒唐的是,七千元本金滚成近两万四,十二年里银行从未主动联系家属。等到利息和违约金积累到足够高时,才突然催收。如果不是陶女士坚持追问,这笔糊涂债可能就糊里糊涂地还了。如果媒体没有介入,银行还会主动“清零”吗?
再说那七千元本金。家属当年结清了所有已知欠款,这笔钱父亲到底有没有花、花在哪里,银行至今拿不出消费记录。人已去世,身份证注销,消费记录查不到。七千元本金是否真的存在?还是因为银行系统混乱被遗忘在某个角落,十二年后再翻出来加一遍利息?银行内部的坏账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?全国还有多少这样的糊涂账被压在系统里等家属上钩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即便子女继承遗产,也只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。银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父亲生前所欠,也没有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。十二年后银行突然追债,早已过了法律保护时效。银行不是不懂法,而是在赌家属不懂法。
银行随意宣布一个人欠债,又随意宣布债务清零。整个过程没有对逝者的尊重,没有对家属的歉意,也没有对自身账目混乱的反省。说欠就欠,说清就清,把信用体系当成自家后花园。家属要求看账单,银行说查不了;要求解释清零依据,银行沉默不语。这不是一家负责任金融机构应有的表现。
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必须介入调查,不仅查这一笔债务,还要查这家银行的信用卡账目管理体系、坏账核销流程、催收行为规范。如果银行能在没有任何凭据的情况下时隔十二年突然追债,说明其账目管理本身就是一团浆糊。如果银行能在舆论压力下随口“清零”,说明其债务认定标准也是随意的。这样的银行,凭什么让储户放心存钱?
亲人离世后,家属应主动查询完整的征信报告,理清所有负债并保存书面结清证明。但这不能只靠家属自救。银行有责任在得知持卡人去世后,主动核对账目、通知继承人,而不是等到十二年后再来翻旧账。
这次“清零”不能是终点。银行必须书面说明这笔债务的来龙去脉,接受监管部门审查。否则,今天清零的是陶女士父亲的债,明天又会是谁的父亲、谁的家人大额配资,被一笔莫名其妙的陈年旧账找上门?十二年的糊涂债,不能用一句“不用还了”就了结。
盈富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